注册准则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1 教育经历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无特定教育经历要求。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适宜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安全评价、安全工程技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教学、科研及相关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经历。 

3 知识与技能要求 

3.1 实习审核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3.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 

a)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发展概况; 

b)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原理、术语和定义; 

c)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的内容和要求; 

d)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的关系。 

3.1.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a) 理解系统安全工程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b) 理解基于风险管理科学原理的系统安全工程技术原理和基础术语; 

c) 掌握基础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 

注:基础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技术是指借助法律法规、标准、实践经验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的方法。例如:现场观察,工作分析,检查表,LEC(格雷厄姆)风险评价法等。 

d)掌握基础性的安全技术知识; 

注:基础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技术知识。例如:机械、电气、消防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等。 

e)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知识: 

----了解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和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制; 

----掌握职业卫生相关术语、概念、分类。 

3.1.3 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要求 理解 OHSMS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知识,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2 审核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3.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 

a)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原理; 

b)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3.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a)掌握特定专业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意图和基本概念; 

注:特定专业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技术是指可用于特定生产运行和活动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例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AT)等。 

b)职业健康相关知识,如:职业病的产生与预防、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等; 

c)职业健康危害的识别,分析与评估方法,预防职业健康可选措施的知识等; 

d)掌握特种设备的概念、分类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特种设备管理的通用要求。 

3.2.3 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要求 

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 

3.2.4 综合应用技能 

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性标准、规范性文件、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审核实践中的综合应用技能。 

4 注册资格扩展 

当申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时,申请人具有 CCAA 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可在本准则第二章2.3.4.2 条款要求基础上减少 1 次完整体系审核和 5 天现场审核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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